内室协字[2021]8号
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室内装饰行业企业岗位技术人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(室内装饰行业岗位人员
继续教育)工作的通知
各盟市室内装饰协会:
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协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《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》[国发(2018)11号]文件相关规定,进一步强化我区室内装饰行业岗位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创新力,确保我区室内装饰企业技术人员持证在岗。经我协会前期在全区行业内调研,现就2021年全区室内装饰行业企业岗位技术人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(室内装饰行业岗位人员继续教育)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继续教育培训对象
凡2020年前取得室内装饰项目经理、质检员及预算员企业岗位聘用证书的技术人员,应参加本年度的室内装饰行业企业岗位技术人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(室内装饰行业岗位人员继续教育)。
二、培训内容
1、项目经理主要以提高“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”“室内装饰施工安全管理”为培训内容,授课时授课老师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。
2、质检员主要以提高“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”为培训内容,授课时授课老师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。
3、预算员主要以提高“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”“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”为培训内容,授课时授课老师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。
各盟市根据以上内容自行安排授课老师(也可请有经验的企业人员结合案例讲课),授课时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设定,培训前各盟市协会需审核培训教案,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培训,培训结束后应进行培训考试,考试试题根据授课内容自行出题判卷,培训结束后各盟市协会将培训教案、考试卷样板及培训总结报告及时邮寄至我协会。
三、培训发证
凡参加专项企业岗位技术人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(室内装饰行业岗位人员继续教育)人员,考试合格后应颁发“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行业继续教育证书”(以下简称“继教证书”)。
盟市室内装饰协会在“继教证书”上登记培训内容、考试成绩、课时、培训结果,并加盖协会公章。
“继教证书”由内蒙古室内装饰协会统一印制,不得复制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为了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,保障培训人员身体健康,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防疫规定。各盟市协会组织培训时应做到对工作人员及培训人员进行登记管理,培训场地进行消毒,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,持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培训,培训时人员间隔要符合相关规定。
2、依然按照在民间组织管理局备案的培训费要求收取费用,每人不得超过300元(其中包含证书费6元,不含教材费用)。
3、“继教证书”用量可提前通知我协会邮寄。
4、联 系 人: 冬 冬
联系电话:0471-6309681
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协会
二0二一年七月十五日